(1)参保人员的《就医记录册》用完后,或者《就医记录册》剩余页数不够一次就医记录的,可到邻近的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申请换领。
(2)换领新的《就医记录册》后,原《就医记录册》可由个人保存,但已经作废,不能继续使用。就医时,必须使用新的《就医记录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