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用地可以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是指政府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要求,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简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而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八类设施用地。